本报咸阳讯(记者 吴萍 通讯员崔宁)因丈夫患有生理缺陷,致使结婚11年的夫妻没有和谐的性生活,为了摆脱这种痛苦的婚姻,妻子诉讼法院要求离婚。1月6日,长武县人民法院调解审结了此案。
2001年10月,时年21岁的师玫瑰(化名)与鱼文辉(化名)经人介绍相识,3个月后领取了结婚证。因婚后7年都没有孩子,2009年,夫妻俩抱养了一名女孩。可师玫瑰仍希望能拥有自己生育的孩子。2012年,师玫瑰与其父母在正规医院检查身体无恙,便让丈夫去检查,结果被告知丈夫患有生理缺陷。
结婚十余年,夫妻两人没有和谐的性生活,并且不能生育孩子。如今真相大白,鱼文辉却拒绝治疗,为此他还独自外出打工,不与妻子联系。两人分居数月后,师玫瑰越来越不理解丈夫的行为,遂搬回娘家,并向法院起诉离婚。
因案件涉及个人隐私,法院不公开审理了此案。鱼文辉否认其患有生理缺陷,但认可双方婚后10年一直感情不和、分居生活、夫妻生活不和谐的事实。
法院审理后认为,婚姻兼具有社会和自然属性,和谐的夫妻生活对于维护夫妻感情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。根据该条法律规定,经法院调解,师玫瑰与鱼文辉达成了离婚协议。
(原标题:夫生理缺陷 妻子诉离婚)